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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起,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更加重视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为发展农业、服务农村、保障农民利益,推行新型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主要有水产养殖业和水稻种植业两类保险。

一、养殖业保险

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村民从单一的水稻种植发展到多种经营,特别是水产养殖业。90年代初,元荡村民开始承包外荡、内塘养鱼,除了缴纳承包金外,还可通过缴纳政策性保险费以获得保障。1997年,荡西村村民陈水兴、陈川根,西岑村村民任其根,分别承租外荡杨家荡、北塔荡养鱼,面积173.19亩,共缴纳承租金11.59万元,缴纳各类政策性保险费3.88万元,以获得保障。是年,气候反常,大量鱼出现死亡,政府责成村干部实地勘测,对死鱼加以称重,共计补偿承包户损失约2万元。1998年,西岑村民李明荣承包鱼塘46亩,缴纳承租金5.15万元,缴纳政策性保险费1.2万元。至2016年,水产养殖按承包水域面积收费,不再收取保险费,损失由承包户自负。

二、种植业保险

2006820日至115日,元荡村民参保苏州市政策性农业水稻种植保险,投保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公司,总保险金额64.75万元,缴纳保险费9712元。2007715日至1120日,元荡村民庄土林等226户村民919.67亩水稻投保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公司,总保险金额61.64万元,缴纳保险费9242元。是年,元荡村域有653.31亩水稻严重倒伏,经保险公司派专人到实地勘察,根据受灾实际损失给予赔偿7186元。200971日至1120日,元荡村民庄土林、王会中、周晓红、陈景、李希林、陈海生等6户种植水稻1036.34亩,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江苏省农业政策性保险,每亩保价500元,总保险金额51.82万元,缴纳保险费2.59万元。其中中央、省、地市、县(区)财政负担84%,补偿2.18万元,农户自负16%,缴纳保险费4100元。

2011年,元荡村民庄土林、王会中等6户村民享受江苏省农业政策性保险,种植水稻665.22亩,投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公司,每亩保险金额500元,总保险金额33.26万元,缴纳保险费1.66万元,所缴保险费中,中央财政负担35%,省财政负担25%,地市财政负担12%,县(区)财政负担12%,农户自负16%201271日至1130日,元荡村6户村民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公司集体投保种植业保险,水稻765.22亩,每亩保险金额600元,总保险金额45.91万元,缴纳保险费2.3万元,其中,国家各级财政负担86.67%,农户自负13.33%。至2016年,元荡村复垦土地800亩,连同原有村民流转土地765.22亩,以每亩600元出租给承包户,租金由承包户付偿给流转土地的农户,承包户自行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公司投保。